綜觀裝修糾紛的法院鑑定案例,糾紛內容都是很瑣碎的小事情,像是木皮刮傷、油漆雞爪紋、地磚縫隙、矽膠打得不漂亮...等等小瑕疵。

照說也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,何必為此上法院呢?

[裝修最擔心的事] 裝修糾紛的最後一根稻草—追加減工程款

也許,發生糾紛的兩造-屋主跟設計師往往只是為了那一口「氣」吧。

但靜下心想想,在法院出了那口惡氣,就幸福快樂了?

所以嘛,氣不氣的先放一邊,咱們就事論事來說說,到底該怎麼做,兩方才能歡歡喜喜、和和氣氣的不是?

當然,必須說,設計師夠不夠細心,是否有足夠的專業能力,絕對要好好檢討,很多時候,

「奧客」是自己製造出來的。

不要一味說遇人不淑,人性黑暗,那是沒有用的,如果怕熱就不要進廚房,對吧? 方法一定有,只是有沒有放下對立好好去檢討。

再者,身為出錢的屋主,您確定付出的裝修費與期望品質有對等嗎?

是合理的要求還是挑剔?

簽約時是否有砍價?

有沒有要人家送這個送那個?

有沒有在裝修期間三心二意修修改改?

須知,給多少錢、砍多少價、送這個送那個、改來改去,會讓雙方陷入惡性循環的,對吧。

其實追根究柢,會發現裝修這件事,要讓施工師傅滿意、材料商滿意、屋主滿意、設計師也滿意…皆大歡喜都滿意,難哪!

基本上,只要不是太嚴重的瑕疵,通常一開始還能隱忍彼此。但這逐漸積壓的情緒一旦牽涉到錢,那就一發不可收拾,尤其是「追加工程款」

我們都知道,在裝修過程中,可能會因為增加施作內容或屋況因素等明確事由(不包含惡意藉故追加者),追加不在原報價中的費用;或因為刪除施作內容等,追減列於報價中的費用。經過雙方合議確認後,做工程款追加減,是很簡單又合理的事。

但問題就在於設計師常常只跟屋主口頭約定,甚至常約定得不清不楚,

到底該追加多少錢?

追加款何時要支付?

追加該項工程要延長多少總工期?

又如要追減工程款,可以追減多少錢?

能全額追減嗎?

追減該項工程是否會影響其他工程品質?

影響的品質屋主是否可以接受?

在裝修糾紛案裡,最常見的情況是:

設計師與屋主在追加減工程當下,為了維持「和諧」表象,不清不楚含糊帶過,設計師可能因為忙或礙於情面,惰性讓追加減工程的確認工作往後拖;而屋主則樂得開心,最好設計師忘了追加款,能晚付一天是一天。於是追加減工程款的金額越積越多,不清不楚的帳也越來越複雜,直到收尾款的時候…

這筆爛帳一次攤開,原本可能只有30萬的尾款,居然暴增成90萬,試想,屋主能接受嗎?

受到暴增尾款驚嚇的屋主,這時才開始慌亂地核對追加減帳,懊悔、憤怒、委屈、心有不甘的在同溫層裡尋找救兵,無奈清官難斷家務事,除了取暖大概沒有多大意義。因為真要追究起來,多做多少工程就是要收多少費用,頂多是質疑有沒有虛列數量,有沒有報得比較貴,但微小差異是憾動不了整個追加事實的。就好像去餐廳點餐,吃之前沒先問價錢都吃下肚子了嘛,難不成想白吃白喝嗎?再說了,這麼多專業工程名目、細節,一位外行的屋主能看得懂說得清嗎?該付的還是得付呀。

至於設計師這邊,收尾結算工程款時發現師傅報來的價錢超出想像很多,怎麼辦?要自己吸收?那麼多錢不可能啊!誰叫你當下不立刻確認清楚?於是絞盡腦汁東殺西砍後列出追加款給屋主,搞得師傅沒賺甚麼錢怨聲載道,然後自己也落個過路財神幾乎沒賺頭,更慘的是已經展現最大誠意卻還換不來屋主的體諒,那種辛酸、苦楚,不知為何犧牲的痛苦,豈是一句啞巴吃黃蓮能夠道盡的。

雙方都喊苦喊冤,但明擺的追加事實可是抹不掉的,於是爭議的焦點很自然的就轉到了裝修瑕疵上面,這是歷來裝修糾紛最常見的所謂瑕疵鑑定。屋主希望透過瑕疵列舉盡可能減少要支付的費用,而且,還有出那口「氣」,不甘願的「氣」。

所以屋主就每天在房子裡東看看西挑挑,哪邊小刮傷啦,哪邊小裂痕啦,又或者哪個地方跟圖面有點不符,哪個施作面積有少作…等等。其實都是些不難處理的小瑕疵,只要安排師傅處理一下就可以了,有需要大費周章花錢請律師,上法院訴訟?想當然的,關鍵不在這些瑕疵,問題在屋主歷經追加減工程款的驚嚇後設法找一個出口,想藉此撫慰受傷的心靈罷了,講來講去還是那口「氣」。孰知,這只是在延長受傷的時間,擴大受傷的程度,何苦?

而設計師則整日魂不守舍,看著那翻過一遍又一遍的訴訟資料,苦思著如何討回自認的公道,嚴重影響工作效率,蠟燭兩頭燒讓損失繼續遞增,何時才能停損?

是說,有沒有方法可以避免呢?當然有。

那就是:

追加減工程在何時,確認及收扣款就應在何時。

簡單的說,若有追加減工程產生,設計師要在最短時間將追加減內容所需圖面、費用及影響時間等提交屋主確認,確認後才進行相關追加減工程,並在最近一期工程款即行追加或追減款項,切忌累加在尾款才一次收。

這個動作可以讓屋主知悉追加減工程的代價,以利其決定是否要修改。也許看了修改圖面發現不符所想,或看了追加減費用覺得超乎預算,抑或是影響工程進度太多恐耽誤搬家計畫等而打消追加減念頭。畢竟,很多時候只是一時興起,非理性權衡之舉。

總之,有一個重點:選擇權。

讓屋主可以在清楚認知追加減工程的現實狀態後,仍保有絕對選擇權,然後依其需要作出選擇。

像這樣,讓屋主保有選擇權,在每個追加減工程的當口,雙方就能清清楚楚的銀貨兩訖,方可大幅減少裝修糾紛,這是身為室內設計師不可推卸的責任,也是義務。請記得,下次在追加減工程時,不要再不好意,不要再以忙當藉口,必須即刻、詳實整理出相關圖文供屋主確認,須知:很多事情當下不做,將來是要後悔的。

那屋主呢,別忘記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若有追加減工程或任何異動,務必要主動請設計師提供所需的圖面、費用、影響時間等評估資訊,切忌抱著佔便宜的心態視而不見,否則等到對簿公堂傷神又傷心,還得每天回到那間官司纏訟的屋子,怎麼快樂得起來呢?

 

撰文:王本楷 博士

資料來源:現代室內設計裝修事典 系列叢書

更多資料連結:https://www.taiwaninterior.com.tw/books-detail/6/%E5%9B%9B%E6%9C%AC%E5%90%88%E8%B3%BC%E5%84%AA%E6%83%A0%EF%BC%8A%E6%8E%A5%E6%A1%88%E7%A7%98%E8%A8%A3%E7%B3%BB%E5%88%97%E3%80%90%E7%8F%BE%E4%BB%A3%E5%AE%A4%E5%85%A7%E8%A8%AD%E8%A8%88%E8%A3%9D%E4%BF%AE%E4%BA%8B%E5%85%B8%E3%80%91%EF%BC%9AI%E7%8F%BE%E5%A0%B4%E4%B8%88%E9%87%8F%E8%88%87%E5%8B%98%E6%9F%A5_%E2%85%A1%E9%9C%80%E6%B1%82%E6%BA%9D%E9%80%9A_III%E5%B9%B3%E9%85%8D%E5%9C%96%E8%A6%8F%E5%8A%83_IV_%E5%B7%A5%E7%A8%8B%E5%9C%96%E8%A6%8F%E5%8A%83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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