裝修師傅發生意外誰要負責?室內設計師?屋主?

近期又看見冷氣師傅因為安裝設備發生意外的報導,讓我不禁想起之前的一個裝修工安調解案例。

由於裝修預算低,屋主不願裝設冷氣護欄,希望室內設計師能協助尋找願意危險施工的師傅。室內設計師幾經詢問,沒有一家空調公司願意承接,均要求必須安裝冷氣護欄。最後在友人介紹下,找到一位沒有公司登記的師傅願意承接,結果施工時發生意外。
該師傅家屬及親友主張屋主與室內設計師必須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9條,賠償喪葬費及死亡補償,認為屋主與室內設計師顯有過失,並依民法請求額外高額賠償。後經協商進入調解程序,但相關當事人對於賠償金額認知差異過大,最終調解失敗進訴訟。

問題來了,是屋主不願意安裝冷氣護欄的,所以該由誰負責呢?分以下三項做分析:

一、室內設計公司是否與屋主簽訂了包含施工監管的合約?答案是有,那就代表室內設計公司負有監督施工的責任,這時要檢視有無盡到提醒、工安管理,如依規定配置安全措施等。

二、室內設計公司是否與空調公司簽立空調工程委託合約,由空調公司依照發包內容負責相關工程管理,包含工安、品質等。但沒有,所以室內設計公司與師傅為主雇關係。

三、屋主於施工期間是否有跳過室內設計公司直接指揮、要求或管理師傅進行危險施工?顯然沒有。

對於責任問題,屋主方主張雖然事前有提出不裝冷氣護欄,但室內設計師為專業技術人員,依其本質學能應為專業堅持,對於非專業技術人員的屋主所提出的錯誤要求理應拒絕。

綜上,這個案例對於室內設計公司是極為不利的,也由此可見室內設計師背負的責任有多大!慎之慎之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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